凝结时间对比分析
通过国内五种不同水泥对德国巴斯夫产品、台湾台友产品与本专利产品进行了水泥净浆凝结时间对比实验,实验测试结果见表1。

1、针对青岛PO42.5水泥:本专利液体速凝剂掺量 2%,比台湾台友液体速凝剂掺量 4%时的水泥净浆终凝时间还缩短 2′30″。
2、针对山东鲁碧PO42.5 水泥:本专利液体速凝剂掺量 2%,比台湾台友液体速凝剂掺量 4%时的水泥净浆终凝时间还缩短 2′40″。
3、针对中联PO42.5水泥:本专利液体速凝剂产品掺量 2%,比台湾台友掺量6%时的水泥净浆初凝时间缩短 1′00″,终凝时间缩短1′30″。
由此可见:台湾台友产品在掺量是我们产品 2—3 倍的情况下, 水泥净浆凝结效果都不如我公司产品,本专利产品性能优势显而易见。
4、针对山东鲁珠 PO42.5水泥:台湾台友、德国巴斯夫产品在掺量是本专利产品3倍的情况下,速凝效果较差,尤其是德国巴斯夫产品12′00″未见终凝。
综上所述,本专利产品在掺量 2%情况下,针对四种不同水泥的 速凝效果非常明显,对水泥的广谱性、适应性较好。
混凝土 1 天抗压强度对比分析
针对四种不同水泥,对本专利产品与台湾台友、德国巴斯夫产品 进行了混凝土 1 天抗压强度对比实验,测试结果见表2。

1、针对青岛山水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(13.8-8.8)÷8.8×100=56.8%。
2、针对山东鲁碧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 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(13.7-6.7)÷6.7×100=104%。
3、针对山东鲁珠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 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(8.5-5.4)÷5.4×100=57.4%。比德国巴斯 夫产品,混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(8.5-5.2)÷5.2×100=63.5%。
4、针对中联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(9-6.1)÷6.1×100=47.5%。
由此可见,针对四种不同水泥,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 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 47—104%,比德国巴斯夫产品,混凝土强度 提高 63.5%,本专利产品对混凝土 1 天抗压强度提高效果明显。
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比对比分析
针对国内四种不同水泥对德国巴斯夫产品、台湾台友产品和本专 利产品作了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比对比实验,测试结果见表 3。

1、针对武汉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比提高 3.3%,比德国巴斯夫提高 3.3%。
2、针对中联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比提高 6.7%,比德国巴斯夫提高 9.2%。
3、针对山水 PO42.5 水泥:本专利产品比台湾台友产品,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比提高 4.7%,比德国巴斯夫提高 11.3%。
由此可见:本专利与台湾台友、德国巴斯夫产品相比,混凝土 28 天抗压强度比均有明显提高。
经济效益对比分析

每立方喷射混凝土使用我公司速凝剂成本为 140 元 / m³,而粉状速凝剂是我公司的 2.5 倍。德国巴斯夫、台湾台友是我公司 2.2 倍。
我公司在混凝土中的使用成本最低,经济效益最为突出。
本专利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分析
1.产品及装备的唯一性、首创性
① 产品采用最活泼金属元素钾合成的独特结构三羟基水合偏铝 酸钾液体速凝剂,根据科技查新和市场调查,未发现有相同产品的相关报道,目前属国内首创,具有唯一性。② 专用装备—液体速凝剂高压计量泵,根据科技查新和市场调查, 同样也未发现有相同装备相关报道,目前在国内利用专用装备实现干 喷机使用液体速凝剂同样是首创,具有唯一性。